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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建议意见
作者:未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08-03-20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区(县)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环境立区”战略,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区委、区政府决定,利用三年时间,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主线,以转变和规范行政职能为核心,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契机,全力打造一流区域发展软环境,尽快把南关建设成为最具吸引力的现代化城市中心区,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全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以让来南关投资者安心、放心、称心、满意为标准,以提供最优良的秩序,最优质的服务为目标,创建“重法制,讲信誉,高效率,优服务”的发展环境,为建设新南关、发展新南关提供有力的保障。 
全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确立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政府部门主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软环境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从本部门实际出发,抓住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软环境突出问题,根治痼疾,重点突破,带动全面,优化整体环境。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从严厉整治现实问题入手,通过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纠建并举,完善制度,研究和解决从源头上治理软环境的体制、机制和措施。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今年全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要突出以下几项重点: 
(一)畅通政令渠道。重点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顾大局,各行其是,部门和小团体利益至上,政令不畅等问题; 
(二)转变工作作风。重点解决机关纪律松驰,作风松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服务不优等问题; 
(三)规范执法行为。重点解决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等问题; 
(四)遏制违法行为。重点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 
(五)加强诚信建设。重点解决不讲信用,不讲商德,不按合同办事,不践行承诺,言行不一,坑商骗商,损毁投资形象等问题; 
(六)强化检查监督。重点解决软环境建设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渠道不畅通,监督措施不落实,查处问题和责任追究偏宽偏软等问题; 
(七)继续深化改革。重点解决行政审批项目过多过滥、政务公开透明度较差、服务承诺信用度较低等问题。 
今年全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的目标: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在机关大力倡导和发扬“四办”作风,即“马上办、主动办、上门办、透明办”,营造加快发展的人文环境,勤政为民的服务环境,科学稳定的政策环境,规范有序的法制环境,权责清晰的责任环境。使全区软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使机关作风有明显改善,使外来客商对投资环境的评价有明显改观,使企业和广大群众对软环境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三、方法步骤和主要任务 
(一)组织准备阶段(4月上旬)。 
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重新调整南关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软环境管理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全区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方案。 
(二)工作准备阶段(4月中下旬)。 
4月中旬开始,结合前阶段的“建服务型机关”大讨论,开展以“促进思想解放,营造良好环境,推进经济发展”为主题的“软环境建设年”大讨论。组织各单位、部门进一步深入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意见及市委书记杜学芳同志的讲话以及吕相林同志在区委十届四次全会上的报告和吴兰同志的政府报告精神,搞好宣传动员,从上至下带动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于4月25日前将方案报到区软环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软办”)。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末至9月末)。 
各单位、部门要对照7个工作重点方面,认真组织落实,拿出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果。 
1、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政务”工程。要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机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征询专家咨询意见,需要听证和公示的,必须举行听证会和向社会公示。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准则、办事程序、监督渠道、服务承诺、重大事项的办理结果要全部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其他重大决策,都要采取召开听证会、开通热线电话、公开登报等途径,征求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机关工作人员要实行挂牌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进程,强化电子政务传播政务信息、受理政务咨询、办理政务事项的功能。 承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吴新民、顾伟东 
2、加强政策研究。充分发挥政研室的作用,对发展城区、经济等重大问题进行超前和深入研究,进一步增强区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在用足、用活、用好上级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外地可利用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准入机制,提高投资者创业的自由度,创新政策机制,逐步形成本区的政策优势。实行政策征询和预告制度,在调整或出台新政策前,要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企业、商家和各界意见。政策出台后,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群众在较短时间掌握政策,广大干部能准确解释政策,企业能很好理解政策。 
承办单位:区政研室、相关单位、部门 
负责人:宋驰、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 
3、推进“信用南关”系统工程建设。以政府兑现对内对外各种承诺为主要内容,塑造诚信政府形象;以严守各种合同、契约为主要内容,塑造诚信企业形象;以恪守信用、提高公信力为主要内容,塑造诚信中介机构形象;以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为主要内容,塑造诚信公民形象。建立对失信企业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机制和诚信守诺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浓厚的诚信氛围,打造信用南关品牌。 
承办单位:各单位、部门、驻区重点企业 
负责人:各单位、部门负责人、驻区重点企业负责人
4、严格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国家和省市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废止。依法界定行政许可主体。重新确定行政许可主体资格,凡是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许可的,或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自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坚决予以纠正。7月1日以前,要将行政许可主体部门名单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一律不准实施行政许可。 
承办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 
负责人:顾伟东、李延 
5、彻底杜绝“乱收费”行为。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国家和省、市已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对继续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有弹性的按下限执行,实际收费标准低于规定的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全面规范收费行为,所有经营性收费全部退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范畴,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严禁搭车收取其他费用,严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为中介组织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收费,严禁将应逐次收取的费用一次性收取。对部分公益性行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特定商品,实行政府统一公开招标采购,并由物价部门核定出让给用户的加价率。学校、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和垄断性行业,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从2004年秋季开学时起,全区中小学校普遍实行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编制全区统一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手册,列明各有关部门的收费项目、计费标准。上手册的项目必须是经区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的;未上手册的项目,企业有权拒缴。行政事业单位向企业收费时,应当出具收费许可证件和收费手册,未出具收费许可证和收费手册、或不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的,企业有权拒缴。加强对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后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 
承办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物价局、区建委、区环保局、区三产办(农发办)、区软办 
负责人:顾伟东、张亚媚、孙丽萍、王萍、陈丽杰、卢振生、詹继远、齐艳辉 
6、坚决取缔“乱罚款”。禁止以创收为目的的罚款行为,从根本上治理“自费执法”状况。限制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逐步取消手工填写罚款数额的罚款方式,推行罚款文书格式化管理。严禁向下属单位及个人下达罚款指标,取消任何形式鼓励罚款的奖励政策。对企业一般性违规行为,主要采取教育方式,也可实行“初犯不罚”的办法,由执法部门帮助整改。推行重点企业和项目大额收费罚款预告制度。各执收执罚部门对区属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实施大额度罚款时要预先告之软办,在软办查核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后方可进行。 
承办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建委、区行政执法局、区软办、相关单位、部门 
负责人:陈桂林、邓玉阁、陈丽杰、翟玉国、齐艳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 
7、严格禁止“乱摊派”。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索要赞助、摊派费用、摊派报刊、安插人员,不准利用工作关系向企业承揽工程、推销产品,不准接受企业提供的各种无偿服务,不准强行要求企业接受各种有偿服务。禁止行政机关随意举办要求企业派人参加并收取费用的各类培训班,确需举办的专业性培训,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承办单位:区监察局、区软办、区物价局 
负责人:魏景华、齐艳辉、王萍 
8、全面取消“乱检查”。行政机关及其执法单位到企业检查,必须报区政府法制办批准,并向企业出示区政府法制办下发的检查通知书,没有检查通知书的检查活动,企业有权拒绝并举报。加强对检查活动的统筹安排,对同一事项现由几个部门进行检查的,原则上确定一个部门检查或由几个部门联合检查,不得重复进行。 
承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软办 
负责人:吴新民、顾伟东、齐艳辉 
9、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府效能。对全区现行履行执法职能的部门和事业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重新认定,取缔未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执法资格,坚决纠正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将行政执法权向下属事业单位延伸的行为。严格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肃执法纪律,树立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严禁越权执法、徇私枉法、野蛮执法。整顿行政执法部门的统一着装,取消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统一着装。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行政机关应依据各自的行政管理权限和法定职责,将执法项目、执法责任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分解细化,分别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实现法定职责与执法岗位的有机结合,并定期对执法质量进行考核。 
承办单位: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建委、区行政执法局 
负责人:魏景华、顾伟东、陈丽杰、翟玉国
10、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要把优化环境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南关区关于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决心、政策和各项举措,通过各种载体组织动员,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环境建设宣传的活动之中,使环境观念、环境教育深入到社区、农村、大型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基层办事机构等,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性,使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性深入人心。增强机关干部使命感、责任感,营造创一流区域环境的信心、决心和浓厚氛围。同时挖掘培树正面典型,提升层次,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要让纳税人、单位、企业在经济上有实惠,政治上有地位,社会上有声誉。在全区树立保护环境建设光荣,破坏环境建设可耻风气。让到南关兴业可心、创业放心、生活舒心。 
承办单位: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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